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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动物在这里!盘点新疆公安救助的小动物们

分类:娱乐宝官网娱乐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2024-01-28 07:01

  新疆拥有森林、荒漠、草原、沙漠、湿地和高原苔地等各种类型生态系统,多样化生态环境为各种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地。近年来,新疆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显著提高。近日,一个个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的暖心故事不断涌现,一起来看看吧。

  10月28日,库尔勒市公安局民警在巡逻时遇到群众现场求助,警民共同救助一只凤头鸊鷉(pì tī),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这只凤头鸊鷉已被民警带回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妥善安置。

  10月28日,英吉沙县公安局成功放飞一只乌雕。在9月10日,英吉沙县英也尔乡村民在田地干活儿时发现了一只“大鸟”,并将其送至英吉沙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经民警检查发现,该“大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乌雕,因受伤无法飞行。经过民警一个多月的精心照顾,乌雕已达到野外放飞条件。

  10月25日上午,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鹈鹕。当日11时许,民警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在八字湖景区附近救助一只左腿受伤的大鸟,经鉴定,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鹈鹕。随即,民警将其带回进行喂养治疗,待其身体康复后放归大自然。

  10月25日上午,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牧民在自家羊圈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猫头鹰,怀疑是受伤了,于是打电话报警。温泉边境管理大队加肯布拉克边境派出所民警联系了温泉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一同前往现场救助。经民警检查发现这只“猫头鹰”为雕鸮,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翅膀、鸟喙处有伤口,于是先对其伤口进行消毒。后将移送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专业治疗。

  10月25日,乌苏市公安局接到热心群众求助,称在石桥乡戈壁滩棉花地发现一只鸟,疑似受伤。接到求助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初步检查,发现该鸟身体较为虚弱,但在喂食和饮水后该鸟精神状态良好。经林业部门鉴定,确定该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鸬鹚。目前,该鸬鹚已放归自然。

  10月25日,伽师县江巴孜乡居民艾某在林带内发现一只受伤的老鹰,随即向附近警务站民警求助。经民警初步检查发现,该老鹰因翅膀受伤暂时无法飞行,于是将其移送县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救治。经现场工作人员鉴定,该老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靴隼雕,待该靴隼雕伤势恢复后便放归大自然。

  10月24日下午,青河县公安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对狐狸被困在了种植区内某处深井内。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利用工具成功将两只狐狸救出深井,经检查这对狐狸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沙狐,确认两只狐狸没有受伤且活力十足后,民警当场将其放归大自然。

  10月24日16时许,和静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电线省道的三岔口处捡到一只受伤的大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尾鵟,因其体表有明显外伤,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自然保护局,共同对其进行专业治疗养护,待完全康复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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